编辑:谢天 审核:梅毅 上传:谢天
各位老师和学生:
根据《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2021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
一、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人员
(1)在职在编教工及非在编一类岗教工
(2)2021年1月1日后退休教职工
(3)2021年取得劳务费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在2月份办理预约服务的师生可以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汇算清缴,未预约的师生办理时间为3月16日至6月30日。
三、办理方式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及网页WEB端两种方式进行汇算清缴,操作方式与往年相同。
四、特别注意
为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时,请务必选择“单独计税”,切不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以免个人多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