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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学校集中开展借款清账的通知
    2022-10-06
    作者:

    编辑:符彩云   审核:魏小茜   上传:侯文颖

    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和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为加强往来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学校2020年出台了《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往来款管理办法》(民大发〔2020〕69号)。财务处根据该办法,将集中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借款清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清账范围及时间要求

    20220930前在学校办理了借款,但尚未冲账的教职工和学生,请于20221031日前完成冲账。其中住院费未结账的请办理阶段性冲账手续。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质量工程借款冲销的及时性直接影响到学校国家专项预算执行进度,相关责任人务必及时办理借款冲账手续。

    二、未冲销借款信息查询

    各单位借款责任人未冲销借款信息见附表已以纸质版分发至各单位同时,各教职工亦可通过学校财务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未冲销借款信息。

    查询方法:进入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财务处网站,点击右上角“财务财务办公平台”,进入“财务查询系统”。点击“账务信息”—“未冲销借款”,即可。

    三、缓期冲账申请

    根据《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往来款管理办法》要求,大型仪器设备、工程借款原则上三个月内应核销,其他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应予以核销,如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核销的,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列《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借款特殊事项审批表》,说明暂时无法冲账的原因,承诺冲账期限,并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处存档。

    四、逾期未冲账借款的处理

    根据《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往来款管理办法》(民大发〔2020〕69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逾期借款,学校将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对借款时间较长、金额较大且未办理暂缓核销手续的借款及责任人,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

    第二,科研项目借款逾期时间超过一年的,冻结该借款项目负责人所有横向科研经费;借款逾期时间超过两年的,冻结该借款项目负责人所有科研经费,直至借款全部冲销为止。

    第三,科研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借款逾期,单笔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冻结该借款项目;单笔借款时间超过两年的,冻结该借款项目以及项目负责人名下所有提成类项目经费,同时暂停发放借款人和项目负责人逾期借款等额奖酬金。

    第四,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国库项目经费借款,原则上当年借款应当年核销,若未按规定核销,核减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单位下一年度国库项目预算经费拨款。

    附:各单位借款明细纸质版已分发至各单位(由于数据统计工作在2022年9月30日开展,在9月30日后已办理冲账、缓期冲账的师生员工不在清账范围内。)

    财务处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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