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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访问次数:  作者:舒翠翠  编辑:刘菁  审核:刘凝芳  上传者:舒翠翠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质量,根据《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管理办法》(民大发〔2018〕43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度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3年度立项的322个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工作安排

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需提前3天将本学院答辩时间、地点、专家名单、联络员及答辩项目清单等内容以纸质形式报备至创新创业学院。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类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1 月 8日12:00前将答辩相关材料交至16教学楼734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过期属自动放弃。

三、材料提交

(一)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一式一份),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按附件3的要求提供)。答辩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进程记录本》带给评委查阅,答辩结束后自行带回以备结题验收时检查。

(二)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1.中期检查工作小结、记录和现场图片资料。

2.《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

3.各学院在11月15日前将上述所有材料(含电子版)提交到16教学楼734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四、答辩安排

创业训练项目

答辩时间:11月14日晚上18:00

答辩地点:16号教学楼7楼738教室,16号教学楼7楼740会议室

创业实践项目

答辩时间:11月16日晚上18:00

答辩地点:16号教学楼7楼738教室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量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管和联络员。

(二)中期检查工作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确保项目受益面持续扩大,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三)项目指导老师要严格把关,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对实施不力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依照规定给予撤项,并追究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创新创业学院

                                                                          2023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