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bat365官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根据《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中期检查
1.工作内容
组织指导老师和学生开展自查,检查论文工作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前期已完成工作的质量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学生须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记录表、提交中期检查,指导老师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管理,充分发挥论文指导工作中的主导性作用,通过制定周密指导计划,聚焦文献资料查阅、数据记录整理与分析、学术规范、文献综述和论文撰写技巧等开展指工作。指导学生论文结构安排合理、内容逻辑构建严密、专业能力展现充分、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论文指导教师要教育引导学生科学规划,投入足够精力,积极主动做好论文研究工作,定期检查任务落实质量,教育督促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加强师生联系互动,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论文。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第一次中期检查的相关工作在2023年3月27日---4月10日开展,目前正在完成系统中期检查过程性文档的审核提交。请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继续深入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及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教育,增强学生学术神圣感和荣誉感,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持续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保障学生投入。
2.工作时间
2023年3月31日前,指导教师和学生深入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加强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教育。
2023年4月10日前,学生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记录和中期检查。
2023年4月15日前,指导老师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2023年4月20日前,学院自查完成情况。
(二)论文查重检测
1.工作内容
(1)所有2023届本科生论文在大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平台内完成上传和检测,学校只采纳校内毕业论文管理平台的检测结果。
(2)所有学生在答辩前均有两次论文查重检测机会,所有学生须在答辩后提交最终版论文并再接受一次检测。首次检测结果供学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参考;第二次检测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答辩;最终版检测是学生论文作为留档版本的最终检测。
2.工作时间
(1)首次检测
学生首次上传论文检测时间:2023年4月28日08:00至2023年5月7日17:00。逾期无法上传。
指导教师首次审阅时间:2023年4月28日08:00至2023年5月8日08:00。
(2)二次检测
学生二次上传论文检测时间:2023年5月9日08:00至2023年5月14日17:00。逾期无法上传。
指导教师二次审阅时间:2023年5月9日08:00至2023年5月15日17:00。
查重结果在提交论文后可即时查看,请学生提交完成后及时通知自己的指导老师查看查重结果。
(3)最终检测
学生最终上传论文检测时间:2023年5月22日08:00至2023年5月30日17:00。逾期无法上传。
(三)学院论文抽检
1.工作内容
学校抽检前,学院组织专家按各专业一定比例随机抽检论文,并在学校抽检前,限期进行论文修改。
2.工作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具体抽检安排另行通知。
论文抽检覆盖2023届经济学院本科毕业生全部专业(含二学位和辅修双学位),抽取比例不少于专业人数的10%,抽检名单由学院确定,抽检对象从系统内提交查重后的论文中提取。
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四)学校论文抽检
1.工作内容
答辩前,学校将组织专家按各专业一定比例随机抽检论文,抽检不合格者延迟答辩。抽检结论分为正常答辩及延迟答辩两种。对延迟答辩者学院须给予不少于三周的修改论文时间,修改完成后再参加学院另行组织的答辩。
2.工作时间
时间:2023年5月12—15日(以学校教务处安排时间为准)。
(五)论文答辩
学院第一次答辩时间:2023年5月25日。
学院第二次答辩时间: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
(六)论文最终版上传和成绩提交
1.工作内容
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修改,修改后学生在系统中上传的最终版论文(建议统一使用PDF格式上传),教师审核同意后系统同时进行第三次检测。学院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提交工作。因教育部、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后续工作的需要,请论文指导老师提醒、督促学生务必在上述时间要求范围内完成系统内论文最终版的上传提交工作。
2.工作时间
2023年5月26日08:00至2023年6月1日17:00。
(七)论文评优
学院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并在系统中完成校优论文推荐工作。申请校级优秀论文,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专业优秀与良好比例之和控制在70%以内(优秀率不得超过15%),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二、相关说明
(一)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
1.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性质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R>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申请校级优秀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
2.说明
所有学生在答辩前均有两次论文查重检测机会,所有学生须在答辩后提交最终版论文并再接受一次检测。首次检测结果供学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参考;第二次检测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答辩;最终版检测是学生论文作为留档版本的最终检测。
各位老师和同学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使用手册无法解决,可联系学院管理员谈老师咨询解决,电话:6784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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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