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2018〕17号)、《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讨论研究,制定经济学院经济学大类2019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为加强对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毛中明
副组长:柯尊韬 李忠贤 吴 婴 熊 芳 孟庆雷
成 员:陈祖海 陈全功 鲍金红 王丽娟 王小君 张 娟 王媛媛 谈玉婷 高无尽 阿禾朱力·黑沙
二、分流对象
经济学院经济学大类2019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三、招收专业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经济统计学
四、招收条件
1.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状况、各专业教学资源的承载能力确定各专业的人数规模和班级数量。
2.坚持学生自愿、学院统筹的原则,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院结合分流专业及各专业人数设置进行分流,兼顾志愿和成绩。
3.根据专业课程设置特点,金融工程专业和经济统计学专业不招收高考文科学生。
4.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专业拟招收人数,则按照学生方案内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与成绩单一致)从高到低确定学生专业分流的名单,高分者满足第一志愿,低分者按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5.高考文科学生必须填报四个不同专业志愿,高考理科学生和不分文理科学生必须填报六个不同专业志愿。若学生第一志愿未录用,按第二志愿录用,以此类推,自动依次转入后续志愿,不再进行二次志愿填报。若学生本人在《专业分流意向书》中未按要求填满志愿或有重复志愿,则空缺志愿和重复志愿默认服从学院安排。
五、招收人数
目前经济学院2019级在籍在校总人数626人,按6个专业意愿设招生人数(表1),各专业按学生志愿可酌情上浮5%—10%,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召开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综合统筹招生人数。
表1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专业
|
人数
|
经济学
|
1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0
|
金融学
|
176
|
金融工程
|
110
|
保险学
|
70
|
经济统计学
|
70
|
六、日程安排
1. 2020年4月27日—4月29日:将《经济学院经济学大类2019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2. 2020年4月30日:将《经济学院经济学大类2019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3. 2020年5月1日:在经济学院网站正式公布《经济学院经济学大类2019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4. 2020年5月8日前完成专业分流线上宣讲;
5. 2020年5月8日—5月15日:学生根据高考文科学生模板(见附件1)、高考理科学生和不分文理科学生模板(见附件2)手写专业分流意向书,拍照后上传给学院辅导员。
6. 2020年5月15日—5月22日:根据学生志愿进行统计和分析,若出现专业人数不均衡现象,则召开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7. 2020年5月23日—5月30日: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向教务处报送专业分流结果;
8. 正式开学后学生需在专业分流名单上签字确认。
七、注意事项
1. 请及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未按时填报分流志愿者,由经济学院进行统筹安排。
2. 请2019级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s/27/t/1928/67/c3/info157635.htm。
3. 本实施方案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经济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 本实施方案和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27-67842744/67842789
邮箱:136386784@qq.com
经济学院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专业分流意向书(高考文科学生模板).docx
附件2专业分流意向书(高考理科学生和不分文理科学生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