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法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领导小组 祁帆、潘红祥、黄军、严永和 二、时间安排 1.上报课题阶段(2019年10月21日前):论文指导教师结合自身专业、科研项目拟定供学生选择的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法学专业每位指导教师拟定6个论文题目,知识产权专业每位指导老师拟定9个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当反映学科发展动态,贴近社会生活与法律实践,难度适中,宁小勿大。要避免“一题多年”的现象,每位教师所指导的论文题目不得有重复。 2.课题审核及上传阶段(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1日):指导教师于2019年10月22日前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将拟定的论文题目交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对论文题目审查后,于10月24日前汇总提交法学院教学秘书,学院组织专家集中审定。学院审定之后,指导老师应于11月1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点击毕业论文管理中的课题申请,将论文题目上传至教务系统供学生选择。法学专业指导老师的题目只针对法学专业学生,知识产权专业指导老师的题目只针对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老师在上传课题的时候务必限定专业,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看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指导操作说明(指导教师)。 3.学生选题及选题确认阶段(2019年11月2日0:00-2019年11月8日24:00):学生应于11月6日前登录教务系统申请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和选题,指导老师应于11月6日前登录教务系统确认学生的申请。法学专业学生只能选法学专业指导老师,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只能选知识产权专业指导老师。部分需要重新申请的学生应于11月7日前完成申请,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在2019年11月8日前确定论文选题。学生可以商请指导教师对论文题目做一定调整,但选题应限于本专业领域或者与专业相关的交叉学科,选题原则上应与指导教师的专业方向一致。如属更换选题,学生必须提出书面选题变更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并经教学副院长审定后,指导老师方可在教务系统(师生端)中更换论文选题并记录在案。毕业论文选题工作在11月8日前结束。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看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指导操作说明(学生)和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指导操作说明(指导教师)。 4.开题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等工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统一安排在2019年的12月5日下午和12月27日下午。未考研的学生在12月5日下午进行开题,考研的学生在12月27日下午进行开题。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的开题报告工作。完成开题报告后,不得再变更选题。指导老师务必保证系统中的论文选题与学生提交的纸质版毕业论文选题一致。 5.实施阶段(2020年4月10日前):学生应在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修改定稿,论文格式及规范化要求执行《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和《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见附件)。学院将在2020年4月30日前安排论文查重,具体时间以后面通知为准。学生应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涉及本科毕业论文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处和认定,学校将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答辩阶段(2020年5月20日前):学院统一安排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后通知指导老师和学生。各教研室组织并完成论文答辩工作。答辩程序与要求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论文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及未通过查重检测的不能进行答辩。 7.成绩录入阶段(2020年6月5号前):指导老师务必于6月5前在教务系统录入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以免影响毕业审核工作。 8.推优及归档阶段(2020年6月中旬前):学院于2020年6月中旬前,完成校优论文的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工作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附件: 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指导操作说明(指导教师) .pdf
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模块指导操作说明(学生).pdf
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doc
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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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法学院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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