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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集体备课和专题研讨会
作者:  编辑:柳俊明  审核:  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1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教育部党组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新编教材的出版发行,9月9日,法学院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集体备课和专题研讨会,会议由院长潘红祥主持,党委书记祁帆、课程负责人郑鹏程和陈光斌以及课程团队教师参加了会议。

课程负责人郑鹏程和陈光斌老师汇报了课程前期准备情况、后期建设计划,并对课程授课团队进行了再分工,与会人员还就课程建设进行集体备课和讨论。

会议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类专业核心课程是顺应新时代、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生培养实际的需要,该课程的建设和讲授要坚持政治性、学理性和普及性的结合,体现时代要求、学科特色和学生实际。

最后,潘红祥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是一门新课,万事开头难,授课老师应首先加强学习和研究,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努力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者、传播者、研究者和践行者;要把握课程重点在于“十一个坚持”,要将“十一个坚持”有机融入到专业课教育教学中,既要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也要在其它课程中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以国家一流课程标准做好课程建设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打造成为学生喜爱的“金课”。

今年5月,教育部下发文件,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本科培养方案,在法学院成立了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以法理法史和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教师为成员的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课程建设和授课安排提前进行规划安排,在授课教材和大纲未明确的情况下,提前准备、提前备课,为课程开设打好主动仗,保证教学质量。法学院还安排全体专任教师,积极参加了5月28日至7月6日教育部高教司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专题师资培训工作,为帮助法学专业教师做到全覆盖学习、开展原创性研究、抓好融入式教学的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