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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转专业及西部班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吴雪姣  编辑:吴雪姣  审核:黄军  发布:吴雪姣  发布时间:2022-10-12

按照鄂教学【20144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大教学【201739号文件《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和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级、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及西部班遴选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祁帆  潘红祥  黄军  姜珍

考核专家组成员:黄军 姜珍 张军荣 陈光斌 李青 吴雪姣  

二、转专业及西部班遴选实施办法

1.转专业人数及基本条件

专业

转出人数

转入人数

转入基本条件

法学类

不限

15

仅接收2022级本科生

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

院外15

院内15

仅接收2022级本科生且生源地为西部12省区市学生,西部12省区市包括5个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院内招收的15人不参加统一报名和考试,由学院直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转入条件

1)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并参加学校考试。申请转入法学类专业的学生,其语文和英语考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总分排名进入前20名的学生参加面试。申请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的学生,其语文和英语考试成绩不设最低线,总分排名进入前20名的学生参加面试。一经录取,不得变更。

2)面试要求: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法学院将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学院将组织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3)录取原则:申请转入的学生,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60%+语文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80%。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转出条件

申请转出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且达到转入学院的相关要求。一经转出,不得变更。

三、转专业及西部班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11019日之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转专业模块录入各专业拟转入指标等相关信息。

    2.所有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于102090010231600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

3.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于102790010281200持《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过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学校统一组织笔试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和英语,考试时间和地点待排考后,学生进个人教务系统(师生端)自行查询。

5.学院组织学生面试,面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在法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请拟转入学生参加笔试考试后密切注意查看法学院网站,按时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我院不接收调剂,只接收转专业志愿第一志愿填法学院的学生。

61130日前,我院根据学院指标数确定拟转入名单,学院网站公示结果并报教务处审核。

71212日前,学校印发文件办理转专业手续,被批准转专业学生到我院2022级辅导员李青老师处(2-105办公室)办理转入手续,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在选课系统开放期间选修下学期课程。

四、其他说明

法学类专业和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学生均是非定向就业,学院对学生的就业地域和选择不做限制。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教务处相关文件规定,请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和法学院网站。

本细则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法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我院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异议进行处理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咨询老师、地点和电话:吴雪姣  2-101办公室  027-67842894

温馨提示:自己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请仔细阅读通知后尽量电话咨询。

 

                                                           法学院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