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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官网关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在线课程考核问题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针对线上教学课程的有关考核做如下说明:

一、学生须遵守任课教师公布的在线教学课堂纪律要求和学业评价办法;线下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原则上同等适用于在线教学活动,师、生应共同遵守。

二、学生应按照校历和课程表准时加入线上上课,并遵守课堂纪律。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参与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认真按时完成在线作业、在线测验等学习考核,最大程度地保证学习效果与学习质量。

三、因受客观条件影响,无法参与在线教学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掌握情况,作好记录,制定预案,做好有关教学和过程考核等工作,确保教学过程不落一人。

四、课程期末考核不能稳妥实现线上考核的,应在学校开学、学生返校后再组织开展课程期末考核工作。

五、课程考核由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基于学科专业间差异,各学科专业过程考核具体项目,由各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公布并严格执行;期末考核方式(包括考核形式、成绩构成、考试方式)由开课教师提出,经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后执行,并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

六、过程考核成绩包括但不限于考勤、作业、课堂交流讨论、平时测验、实验实践实习活动过程及结果表现等项目,纳入过程考核的项目不得少于3项。其中,考核成绩中若包含考勤项目成绩,该项目成绩占过程考核成绩的比例不得超过过程考核成绩的20%。过程考核须有记录,应有支撑材料(如试卷、报告,等等),做到有据可查。

七、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取消该生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其该门课程总评成绩以“0”分记载。由任课教师负责(实施)执行。

八、由政府机构组织的考试,按政府机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