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本(预)科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考试(查)工作定于第八周和第九周进行。为做好本学期线上期中考试(查)工作,如实评价在线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从严要求,根据专业、课程特点,制订线上考试(查)实施细则,加强考务各环节管理,要通过期中考试(查)检验在线教学效果,改进下阶段在线教学工作。任课教师要将每门课程考试(查)实施方案报学院备案。 二、因受疫情影响,结合学校目前本(预)科生课程均采用线上授课方式进行的实际情况,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查)根据课程特点,结合在线教学使用平台情况可通过“学习通”、“雨课堂”、“中国大学MOOC”等平台考试功能或是QQ群、微信群、腾讯课堂等工具组织考试(查)。期中考试(查)工作于第8-9周内随堂组织进行,时间控制在2课时。 三、课程结课的结课(期末)考试(查),一律待学生返校后集中组织进行。 四、《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9〕10号)有关规定同等适用于线上课程考核。 五、公共选修课、辅修课期中考试(查)工作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
教务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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