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积极推进课程考核改革,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诊断、导向、评价、反馈等功能,决定对各学院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考试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考试质量专项检查内容包括课程过程考核项目与质量、试卷命题与试卷管理、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考核档案管理等方面。具体观测内容及标准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与范围
(一)检查时间
10月22日-11月22日
(二)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校院两级督导员共同开展本次考试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各学院进行自查,检查范围包括2019-2020年度优秀率超过25%的教学班。(相关课程名单学院可在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统计分析--课程成绩分布统计”菜单下查询);
第二部分:校级督导员指导所督导学院的院级督导员开展工作,根据考试质量专项检查观测点的观测标准进行考察。督导抽查范围为各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分别抽取不少于3个课堂的试卷按观测点进行常态监测和质量诊断。(相关课程名单由教务处提供)
三、检查结果
本次考试质量专项检查结果不做评比,只反馈各学院检查的客观状态和数据,以点带面,推动各学院重视课程考核的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中各学院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学院应结合《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不同学科的自身特点,分别找出加在强过程考核和保证线上课程考核质量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和推广。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级督导填写《XX学期试卷抽样检查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反馈给学院,撰写《XX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材料。总结材料中应包括督导学院所抽查课程过程考核现状、期末试卷现状、问题分析、改进措施及优秀经验推广等方面内容。
教务处
2020年10月22日
附表:考试质量专项检查观测点
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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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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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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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过程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 纳入过程考核的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考核成绩中若包含考勤项目成绩,该项目成绩占过程考核成绩的比例不得超过过程考核成绩的20%;
3. 过程考核项目能够有助于检测和反馈学生知识掌握情况
4.过程考核须有记录,应有支撑材料,做到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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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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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教学大纲要求为依据,各单元教学内容的考查分值与大纲规定的学时比例相当;
2. 题量适中,题型多种,主客观题型比例适当,分值分布合理;
3. 试题难易程度适中,有一定区分度;
4. 考核识记性题目与考核能力型题目比例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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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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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题说明清楚,图表符号清晰,卷面格式规范,无错误;
2. A、B卷题型题量及分值相同,难易度相当、覆盖面相同,重复率不超过20%;
3. 认真执行审签程序,无“走过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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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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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合理,客观题答案明确具体,准确无误;主观题评分要点明晰;
2. 笔试试卷一律用红笔评阅。各题得分应以正分形式标明,大题合分、全卷统分应准确规范,分数字迹工整、清晰;平行课堂的课程实现统一命题,教考分离,流水改卷;
3. 阅卷精准,凡发生分数更改的,阅卷教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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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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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末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
2.期末考核成绩设基本分数底线,基本分数底线由开课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最低分数底线不低于42分。
3.一个教学班评定的学生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呈正态分布,“优秀”(90分及以上)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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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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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卷分析深入细致,能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答题情况,从教、学、考三个方面进行科学分析;
2. 存在的问题表述明确,成因剖析准确,考试评价依据正确,教学效果诊断符合实际;
3. 整改性举措针对性强,利于有效实施;学院领导审签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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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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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核档案材料齐全;
2. 试卷装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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