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蓝图,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组织教学活动、管理教学过程的纲领性文件,对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导向和保障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办学实际,学校决定在现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启动2021级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大格局。
(二)坚持学生中心、全面发展。把思想品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劳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体育美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方案之间、课程之间的延续性。制订2021级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做好与其他年级课程的衔接,保证课程的延续性,不影响学生重修和毕业。
二、 制订范围
全校所有2021年招生的专业。2021级继续全面实施大类培养,各学院须合理设置大类课程和分流后的专业课程。
三、 制定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应当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用人单位、校友、专家等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和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精心凝练和科学制定本专业可衡量的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与优势。
(二)具体要求
1.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是对2019和2020级培养方案的调整和优化,总学分、学时学分比、课程平台遵照《关于制订2019级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民大教学〔2018〕33号)(见附件3)的要求。
2.在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全面审视各专业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专业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色。
3.对照“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新标准,将“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认证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课程体系设置支持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毕业要求要结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要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工科专业的毕业要求应能全面覆盖中国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中的12条毕业要求内容。
四、 相关课程调整安排
(一) 通识必修课
1.除2020级已有的通识必修课程外,2021级方案中增加《国家安全教育》。1学分,32学时,开课单位为党委学生工作部,第1或2学期开课。
2.增加《体育素质》(名称待定)。0.5学分,16学时,开课单位为体育学院,第7学期开课。
3.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调整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学分、学时、开课单位及开课学期保持不变。
(二) 通识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共12学分,分为8大模块:A.心理健康与生命关怀、B.运动精神与健康人生、C.文学修养与大学写作、D.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E.科学探索与生态文明、F.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G.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H.文明对话与世界视野。学生须选择其中6大模块课程进行修读。学校鼓励跨学院组建课程团队,鼓励青年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推进学校通识选修课程建设。
(三) 教学实习
2021级方案中,原有理工科相关专业开设的《金工实习》变更为《工程训练》,学分不变,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 时间安排
(一)3月31日前,学院开展校内外研讨和国内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比较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根据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培养方案,完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二)4月8日前,各学院将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
(三)4月15日前,下达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
联系人:郭敏,宋荣。联系电话:72879。
附件:
1.2021级通识必修课程修读方案
2.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2021级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关于制订2019级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教 务 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