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各位教职工、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考试、公共必修课及部分不宜采取线上考试课程结课考试调整至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以线下考试方式进行。为顺利完成本项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转专业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18:30-21:00时;公共必修课及部分不宜采取线上考试课程结课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19日。
(二)各位教职工监考任务及各位同学参加考试的考试场次、时间和地点等,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教务(师生)”端查阅。
二、考风考纪
(一)监考
1.教职工须承担本单位统一组织安排的监考工作。
2.监考人员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3.监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并提前到达指定考场,于考前5分钟内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在考试开考前,须严格要求学生按座次表次序就座并签名参加考试,以便教师阅卷时查询,杜绝丢失试卷或漏登成绩等现象发生。
5.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持续前后巡查考场,主动作为,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6.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认真清点试卷,严禁漏收试卷现象发生(发、收试卷份数与参考学生数必须保持一致);认真填写《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考场情况记载表》,一式2份,一份随试卷装订存档,一份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按考试时间集中装订存档。
7.考试期间开启教室屏蔽仪(考试开始时开启,考试结束后关闭)。
(二)纪律要求
1.宣传教育。各教学单位须于考前向本单位参与监考工作的全本监考人员强调监考纪律要求,监考过程中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考前须加强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教育学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的重要性和违反考纪考规所要承担后果的严重性。
2.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对考场进行检查,清点参考学生人数,并根据学生座次表,严格要求学生按号就座参加考试。清点学生人数过程中若发现有学生缺考,需及时向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办公室教学秘书反馈情况,弄清学生缺考原因。
3.学生参加课程考试,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与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查),并将证件放置于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4.除考试(查)必备考试用品外,其它与考试(查)无关的物品如手机、有关资料等一律不得带至考场考位。监考人员须于考前提醒并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查)无关的物品按指定位置集中存放。
三、疫情防控
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其它事项
(一)全体师生在欢度春节的同时,需根据有关考务(试)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合理安排自己行程。
(二)各相关单位需提前做好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提醒本单位有监考任务的教职工按时参加监考;各教学单位、学工部应通过多途径通知学生及时返校参加考试。
(三)学生应认真备考,诚信参考。
(四)其它相关要求,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