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家民委委属事业单位改革发展部署会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7号)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数量
各学院要严把课程质量关,择优推荐课程。学院可推荐课程数量以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中学院开设课程总门数为基础,结合一流专业建设点情况进行分配,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3。
二、申报类型
1.线上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湖北慕课品牌。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3.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
5.社会实践课程。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包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2.截至2023年6月,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
3.申报课程负责人须是bat365官网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是本专业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5.各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对所推荐课程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
各类课程详细申报条件见附件2.
四、其他相关要求
1.不得申报的情形:
①已获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一流课程的。
②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③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
①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体现学校办学定位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
②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高水平课程。
③应用已被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的优质线上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④依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⑤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点所属课程。
⑥依托湖北高校课程共享联盟上线课程开展教学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教师应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文件精神,严格按照《2023年湖北高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指南》(附件2)通知要求,根据申报课程类别填写对应申报书(附件5-附件10)。
2.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书,填写《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2023年4月2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7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申报书与支撑材料等附件请合并制成1个PDF文件,附件材料参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附件材料清单要求》(附件13)准备)提交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科。
3.校内申报工作无需提供“说课”与课堂实录等视频材料,待学校推荐课程名单公示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录制工作。
联系人:杨兵 纪宏璠 吴丽坤(虚仿)
联系电话:67842586 67843811(虚仿)
电子邮箱:306336155@qq.com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