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查)工作将于2023年6月进行。为顺利完成本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期末考试(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试(查)试卷的命题、审核、交接、印制、保管、评卷、归档和成绩的评定、提交、存档保管等各环节,以及监考、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需按照《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9〕10号,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教师工作规范》《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课程线上考核工作细则》《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考场规则》《文印室试卷印刷暂行规定》《加强过程考核相关政策及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系统使用说明》《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学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9〕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文件执行发生问题者,按《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民大教学〔2006〕29号)处理。
(二)原则上应考尽考。在校学生以线下考试(查)方式完成课程结课考试(查)。居家学习学生以同步线上考试(查)方式或授课教师规定的方式完成课程结课考试(查)。线上考试(查)按“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课程线上考核工作细则”(网址:/jwc/info/1010/2590.htm)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考试。2023年6月10日至6月21日为集中考试周时间(其中,6月16日晚及6月17日不排考),集中考试周期间每天可安排考试(查)时段为: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 18:40--20:40。
(二)分散考试。6月5日前结课课程,原则上在结课后完成该课程结课考试(查)工作。
三、排考要求
(一)公共课考试(查)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其他课程考试(查)时间由各开课教学单位合理安排。
(二)所有考试(查)任务至少应于考前1周编排完成并提交,提交后的数据不得再次编排。
(三)各开课教学单位在排考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统筹兼顾,合理分配考试时间,避免发生学生课程考试(查)时间冲突或安排分布不均现象;
2.集中考试的公共课及跨学院跨专业的课程排考,须于5月22日前完成;
3.其它专业课程的排考,须于5月31日前完成;
4.考场资料的配备与各级巡视安排工作,须于6月8日前完成。
四、命题与印卷
(一)同课程同大纲同学期授课的,须指定专人命题,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和考核时间,原则上要求教考分离,集体流水阅卷。
(二)命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细则)、出卷规范与试卷总分要求等均严格按《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其中,命题按同一水平要求命题两套(A、B卷),试卷内容应反映课程教学要求和目标,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重点考查学生对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运算、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应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启发和引导。不得在命题中出现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命题应题型多样、题量恰当、结构合理、难度适中,具有良好的区分度和信度。鼓励推行无纸化考试。
(三)命题教师须在课程结课前3周完成命题工作。命题教师完成命题后,需认真对命题内容进行一次复核,经复核无误后在教务系统中填写并打印《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核表》,交所在教研室主要负责人审查(核)。
(四)教研室主要负责人须对试卷进行规范化审查(核),审查(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方式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内容及分数分配是否合理、科学,是否有较好的信度和区分度;命题内容的难易度和题量的合理性;意识形态及试卷规范化。
(五)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后,由所在教学单位指定专人(须在编在岗)报送教务处统一印制:课程应考学生人数在50人及以下的,从A、B卷中随机抽取1套试卷印制;课程应考人数在50人以上的,按A、B卷印制。试卷需配答题纸的,须在试卷印制申请单上注明。试卷用B5纸打印,打印的试卷要整洁、干净、清楚,图表清晰。
(六)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于考前针对期末考试(查)印发复习提纲、圈定复习内容或向学生透露、暗示考试(查)内容。
(七)第17周、18周考试的课程试卷须在5月19日中午12:00时前交印。
(八)期末考试(查)试卷,一律禁止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五、阅卷、成绩评定、试卷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成绩复查
(一)课程考试(查)结束后,有关阅卷、成绩评定、成绩“优秀”比例、成绩录入系统的时间规定等,均按《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教务系统(师生端)成绩录入(新版)及成绩变更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
(二)成绩评定须严肃认真,成绩统计与录入系统须做到准确无误。成绩一旦提交,如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
(三)阅卷过程中,凡涉及分数异动的,阅卷教师必须在异动处签名和标注更改时间,否则分数异动一律视为无效。
(四)成绩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晚23点55分;教师成绩提交后学生即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为顺利完成毕业审核工作,毕业班学生成绩应尽早录入。
(五)阅卷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开展考试质量定性分析及评价工作,包括考试卷面答题情况分析、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改进措施等内容
(六)对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查)成绩有异议的,学生本人可按《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学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9〕11号)有关规定于有效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六、组织与宣传
(一)监考
1.教职工须承担本单位统一组织安排的监考工作(辅修课考试(查)由课程承担单位安排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人员须是bat365官网正式在职且身体健康的教职工,学生一律不得参与监考工作。考场监考人员及人数安排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监考人员一经排定,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3.监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并提前到达指定考场,于考前5分钟内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在考试(查)开始前,须严格要求学生按座次表次序就座并签名参加考试,以便教师阅卷时查询,杜绝丢失试卷或漏登成绩等现象发生。
5.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认真填写《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考场情况记载表》,一式2份,一份随试卷装订存档,一份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按考试时间集中装订存档。
6.考试(查)期间开启教室屏蔽仪(考试开始时开启,考试结束后关闭)。
(二)纪律要求
1.宣传教育。各教学单位须于考前向本单位参与监考工作的全本监考人员强调监考纪律要求,监考过程中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专心监考,不做其它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考场,不对试题作任何解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严肃认真处理考场中发生考生违纪违规行为;考前须加强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考场规则》《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8号)等文件规定,教育学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查)的重要性和违反考纪考规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
2.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对考场进行检查,清点参考学生人数,并根据学生座次表,严格要求学生按号就座参加考试。清点学生人数过程中若发现有学生缺考,需及时向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办公室教学秘书反馈情况,弄清学生缺考原因。
3.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持续前后巡查考场,“一动一静、一前一后”,主动作为,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认真清点试卷,严禁漏收试卷现象发生(发、收试卷份数与参考学生数必须保持一致)。回收试卷经清点无误后,按学校、开课单位有关规定要求完成试卷交接。
5.学生参加课程考试(查),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与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查),并将证件放置于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6.除考试(查)必备考试用品外,其它与考试(查)无关的物品如手机、有关资料等一律不得带至考场考位。监考人员须于考前提醒并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查)无关的物品按指定位置集中存放。
八、考核档案管理及评估
按《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
(一)本通知涉及的《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均可通过教务处或党委学生工作部网页查阅。
(二)考试周期间,各教学单位每日须安排1名班子成员参加巡视工作;教学秘书在学院值班,处理考试(查)工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不参加监考工作。
(三)考试期间标准化考场网上巡查系统全程监控。
(四)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教学班所有学生课程考试(查)时间及考试(查)方式;学生可通过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信息门户http://my.scuec.edu.cn/[各类应用]中的教务系统(师生端)查询有关课程考试(查)相关信息。
(五)监考人员在正式开考前应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和注意事项。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查)纪律并认真答题。
(六)监考人员和学生应共同遵守《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考场规则》(附件3)。
(七)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或向教务处考务科咨询。
附件: 1.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考试(查)时间安排表
2.教务系统(师生端)成绩录入(新版)及成绩变更申请操作说明
3.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考场规则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