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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2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教学整体安排,本学期实践教学周从2023年6月19日开始,时长为两周(619日—21有期末考试安排的部分专业实习开始时间可相应顺延)实践教学周开展的集中组织或学生自主参与的实习实践活动,可根据情况与暑期实践安排相衔接。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定位

实践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树立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实践教学周的设置自bat365官网2013版培养方案就作了明确规定,将实践教学周与暑期相连,是bat365官网加强实践育人,引导学生深入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加强领导,认真动员,精心组织。

(二)以专业素质培养为主要目标

以专业素质培养为主要目标,安排和设置暑期实践教学周。学院各专业要加强对专业质量国标、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衔接课堂开展实践教学,从四年整体安排出发,研究并全程设计实践教学。

(三)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结合

各学院可在暑期实践教学周安排校内与校外结合、分散与集中结合、方案内和方案外结合、实习实践和创新创业等结合的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利用校企合作、科研合作、教师课题、学术竞赛等资源,为学生提供合理、可行的实践岗位。

(四)内容充实,及时更新

在教学计划内已经有具体实践课程安排的专业,可按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活动;其它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安排见习、专项实践、大型实验(实践)项目、专业技能训练等。各专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基于应用的适合实践教学周开展的实验实践项目,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五)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1. 加强教育管理。各学院要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实际需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协商制订实习实践计划,发布指导说明,帮助学生了解实习任务、实习纪律、考核要求等。实习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方面的教育,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实习全过程。

2. 加强安全管理。学院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防疫卫生有关规定。以学院为主体逐级落实安全责任,选好配强实习负责老师,确保实习教学平稳有序、安全可控。各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对接工作,做好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为实习师生购买保险,开展对实习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和动员等工作,未经教育培训或动员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3.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校友邦”平台进行实习实践课程的全过程管理;提高实习实践指导的及时性、针对性;采集学生实习评价与反馈数据,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水平。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研讨确定实践教学周教学工作安排,并于6月16日前将学院《2022-2023-2学期暑期实践计划安排表》(附件下载)经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本学期实践教学周结束后,请于下学期开学三周内,提交学院暑期(实践周+暑假)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优秀案例。

(二)做好数据报送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3〕2号)及bat365官网工作安排,实践周及暑期开展的符合上报范围的实习实践活动(即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须及时上报平台。8月31日前结束的上述实习请各学院自行安排于9月30日前完成数据上报。

                                       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