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本学期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政策主要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 4号)《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9号)《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等相关文件。(以上有关政策文件内容可通过学校教务处网页主页“管理文件汇编”栏查阅)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适用对象
2023级、2022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相关教学单位要成立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须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转专业的领导和考核工作。
(二)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相关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周密的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过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正式发布,并严格规范执行。
(三)广泛宣讲,学生知晓。相关教学单位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转专业工作政策和实施方案的宣传,确保学生知晓。
(四)组织考核,双向选择。按“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和人选专业、专业选人原则,学校将统一组织基础课程的笔试,笔试科目为英语、语文、数学,其中英语为必考科目,语文、数学由各教学单位二选一,所有报名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艺体类专业除外)。
(五)合理制定招收计划。相关教学单位在深刻领会《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学科专业转型升级与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专业(大类)的教学条件、就业升学以及往年转专业报名情况,科学研究制定转专业招收计划名额,招收计划名额原则上按照本年级专业(大类)学生人数在200(400)人以内的,招收计划名额不低于专业(大类)学生人数的10%,其他专业(大类)则不低于5%的标准制定。
(六)规范复试与录取。相关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科学生转专业复试方案,规范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学校组织的统一笔试不设定指标分数线,各专业(大类)报考学生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复试名单按照招收计划名额的120%划定。各专业(大类)按照笔试和复试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比不低于70%),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特别提示。
1、在籍在校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条件(含转专业次数等)按民大教学〔2017〕39号文件规定执行。
2、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只能在本学科门类内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间报名。
3、转专业录取的学生,本学期结束前仍按原专业(或大类)管理,参加本学期有关课程期末考试(查),自下学期始,按新专业(或大类)进行管理,按新专业(或大类)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4、学生申请转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且该大类还未到专业分流时间,则先转入大类专业学习。
5、转专业拟录取结果须由考核专家成员签名,复试工作中的各类材料须做好记录和存档,留档备查。
6、参加学校统一笔试的选考科目(语文或数学),请于10月20日前报教务处。
7、自主命题的单位要规范命题要求,严格命题和审核程序,严守保密纪律。
8、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
(八)其它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安排
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
编辑:陈慧 审核:李明立 上传: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