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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积极推进课程考核改革,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诊断、导向、评价、反馈等功能,学校将对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上一学期)课程进行考核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与内容

按照《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9〕10号)的要求对照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观测点(见附件1)检查试卷命题、制卷与审核、阅卷、过程考核、成绩评定、试卷分析、档案管理等七个方面内容。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一)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与督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各学院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自查。自查教学班数不低于当学期开设理论课教学班数的10%;同时应抽取至少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近三个学年的教学班试卷进行深度分析;

第二部分:各级督导按照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抽查目录抽查试卷档案材料。

(二)检查时间

2024年5月10日-5月24日


三、检查结果

本次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结果不做评比,只反馈各学院检查的客观状态和数据,以点带面,推动各学院进一步提升课程考核的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学院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学院应结合《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根据学科特点,找出在加强过程考核和保证课程期末考核质量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并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和推广。


四、总结分析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填写《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校督导以学院为单位撰写《 2023-2024-2学期课程考核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学院撰写《 2023-2024-2学期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总结》。

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学院所抽查课程考核总体现状、期末试卷现状、问题分析、改进措施及优秀经验推广等方面内容。

所有检查表及总结请于5月31日前交至教务处考务科(4-421)。



教务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