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卷面分数核查内容为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成绩核查申请由教务处考务科受理。办理方式如下:
1、学生于开学2周内进入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信息门户http://my.scuec.edu.cn/【各类应用】中的教务系统(师生端)或直接进入网址http://ssfw.scuec.edu.cn/ssfw/。 2、登录的账号密码为信息门户的账号密码。 3、选择【个人信息查询】——【学业成绩查询】——【原始成绩】,在相应的科目成绩处点击【复查申请】,填写查分理由后提交,打印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集中收取。 4、通过审核的查分申请将由教务处于开学后3-4周集中组织办理。 5、办理时间为开学2周内,且只受理上一学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