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领导及工作小组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委员以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统筹安排,分为面试工作组、纪律监督组、工作保障组等,确保复试工作正常进行。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监督协助开展复试工作。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与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总体安排,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4.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复试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程序

1.确定复试名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或工商管理硕士(MBA)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地区复试资格线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会计专业硕士(MPacc)复试资格线总分为200分,其中单科不少于国家线要求的最低分数线,即英语不少于44分,管理类综合不少于88分。

(2)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总体生源情况以及各专业需求,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根据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提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以电话方式或者网络工具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方式、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等信息。

(3)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在我院进行。

(4)我院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在系统设置的时间内在线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0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学院在复试之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审查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在网上审查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参见表1:

表1 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准考证

身份证复印件

政治思想鉴定表(样表附后)

本科(或专科)成绩单(要盖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毕业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请所有考生递交一份简历及反映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综合情况的材料及证书,格式与形式不限。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诚信教育

考生逐一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5.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将在复试前发布具体时间,分组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考前模拟预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和要求等

1.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时间:2020年5月17-18日( 周日、周一 ),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上线并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2)第二批复试时间:5月21日-6月10日

2.复试形式

远程网络面试

3.复试内容及要求

(1)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第一,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①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⑤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二,复试题目在面试开始前随机抽取。复试内容参考《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中的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进行命制。

第三,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构成(其中不少于3名硕导)。

(2)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外语水平测试通过面试方法考核考生阅读、翻译、听力与口语等能力。外语测试小组由3名教师构成。

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合计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原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需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在综合测试中一并考查学生思想政治理论(以时事政治方面的考题出现,成绩25分,占综合测试200分的12.5%),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其他要求

①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②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③学院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④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须提前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三、录取与监督工作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1.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专业(学术硕士):

总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成绩)÷3×5]×30%

2.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专业(专业硕士):

总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成绩×30%

(三)录取规则

1.复试考生按照总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或综合测试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汇总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调剂录取工作

1.管理学院接受调剂的专业包括:企业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需要符合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调剂办法,初试成绩要求符合国家A类地区复试资格线要求。申请调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的考生条件:(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包含数学

2.调剂程序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中的规定进行,学院调剂规则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调剂工作待5月20日后再进行。

3.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否则无效。

4.“骨干计划”不接收调剂。“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研究生院集中办理。

5.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工商管理MBA为2020年5月20日8:00至调剂系统关闭;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8:00~5月22日8:00,各48个小时。

五、接受咨询、举报电话

(一)接受咨询电话

管理学院027-67843646 13871466065 1814021350@qq.com

各专业负责人联系方式

会计学:翟老师 152342925@qq.com

企业管理:肖老师 1198027955@qq.com

旅游管理:邓老师 1152852205@qq.com

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张老师 19495154@qq.com

会计专硕(MPAcc):周老师 77171332@qq.com

工商管理(MBA):张老师 49902298@qq.com 13349932908

(二)接受举报、投诉电话

雷老师:027-6784467215071074687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和学校研究生院的文件为准。

管理学院

2020年5月8日

2020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样表(1).xls